近日,音樂節一元瓶裝水分杯賣十元引發熱議,消費者紛紛表示吃香太難看,大多數音樂節是不允許帶水的,那么,音樂節一元瓶裝水分杯賣十元違法嗎?音樂節為什么不能帶水?下面小編就帶來介紹。
近日,天津某音樂節上商戶將一元的礦泉水分裝后賣出十元一杯的價格,由于音樂節不允許觀眾帶水入內,不少人正在排隊購買。相關視頻曝光后,引發網友熱議,天津市監局表示會把情況反饋給相關科室,介入進行調查。
盛夏時節,各地音樂節火熱開辦。事實上,類似音樂節等演出、賽事觀賽場所一般都規定不讓觀眾帶水進入,觀眾入場時必須將攜帶的食物、飲品丟棄才能進入場館。
如此規定,是否合法?一元礦泉水換杯賣十元,是否侵犯觀眾權益?
音樂節攤位賣水的定價行為實行市場調節價,經營者應當依照價格法的規定,遵循公平、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自主制定。本次事件中,經營者應當依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主定價,而該價格是否違法,有待查明經營者當時場景下的經營成本和供求狀況,賣水是否還包含座位等相關服務項目后再行判斷。但是,如果利用音樂節活動場地相對封閉,供應商范圍限定的特殊優勢,將大眾基本需求的商品定價過高,則有可能侵害消費者以合理價格購買商品的權利,違反經營者公平交易義務。
對此有律師稱,從該經營者經營行為角度看來,現場拆包換杯加價的形式,還可能存在違反經營者明碼標價義務的情形。根據價格法規定,經營者反明碼標價規定的,責令改正,沒收違法所得,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。經營者明碼標價義務主要包含以下內容:商品和服務的明碼標價實行標價簽、價目表等標價方式;實行明碼標價制度,必須做到價簽價目齊全、標價準確、字跡清晰、貨簽對位、一貨一簽、標示醒目,價格變動時應及時更換。
雖然音樂節極其耗水,但多數音樂節卻不讓觀眾自己帶水進場。
一方面,音樂節現場人流量大,觀眾自帶水進場可能會造成安全隱患。
首先音樂節通常是一個非常擁擠的活動,如果每個人都帶著自己的水,可能會導致現場混亂和衛生問題。
其次,音樂節可能持續數小時,甚至一整天,如果每個人都在現場帶著自己的水,可能會增加發生意外事故的風險,比如灑水、潑水等。
此外,音樂節上可能會有很多用電設備,如果舞臺上有電線或其他易導電的物品,水可能會導電并導致危險。
另一方面,觀眾自帶水進場,可能會對音樂節的商業營收造成影響——音樂節場地里賣的水,“良心”一點的一瓶/杯水6~8塊,有的地方一杯水能賣到15元。